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我单位属独立编制及核算的行政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由财政拨款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单位。设有办公室、内司委、财经委、社发委、代联委(内设代表联络服务科)、信访办(即“五委一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财务相关工作,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任财务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任相关审核人员,会计、出纳各1人。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等。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本单位共有编制29名,实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29名,实际29人;工勤不占编制,实际8人。退休人员46人;长期聘用人员2人,其中:单位自聘2人,共计85人,遗属人员1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安排合计114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47.54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安排合计1147.54万元。
(一)基本支出866.54万元
1.人员支出371.07万元;
2.公用支出80.9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52万元。
(二)项目支出281万元
1.安排常委会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每年召开6-7次常委会会议的费用;
2.安排专委会经费30万元,用于我机关“五委一室”每年12次工作要点会议开展工作经费;
3.安排退休干部活动经费20万元,用于组织退休干部每年24次左右开展各项活动费用;
4.安排代表活动专项经费25万元,用于代表每年24次相关工作的走访开展经费;
5.安排区代表小组活动费22万元,用于13个代表小组开展小组相关议题活动经费;
6.安排常委会专项调研考察视察经费47万元,用于每年20次左右开展各项专题专项调研及考视察相关经费;
7.安排农村代表误工费20万元,用于农村代表调研时的误工补助费;
8.安排镇乡人大主席交流费10万元,用于各街道、镇乡人大主席主任间进行工作交流,每年举行五次;
9.安排预算绩效评估经费5万元,用于新预算法执行后对财政预算执行绩效进行评估;
10.安排人代会及其他会议会务费37万元,用于区人代会前期工作及会议期间各项经费及其他相关会议会务的开支;
11.安排人大代表培训费15万元,用于对区人大代表每年4次进行的各种相关培训工作开支;
12.安排领导干部培训费15万元,用于省、市对领导干部进行相关人大工作培训费用;
13.安排人大信访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信访的开展及办理工作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实施“区政府总额控制”,由区财政统筹编制。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3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12.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核定车编20辆,实际使用10辆。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备注:
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实施“区政府总额控制”,由区财政统筹编制,单位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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