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巡察公告
根据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10月7日至10月20日,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巡察。驻点期间,区委巡察组将深入检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重点了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受理电话:1779028756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7:00);同时设置专门意见箱,位于龙泉驿区龙泉东街79号区政府1号楼一楼至二楼楼梯间拐角处,专门电子邮箱:17790287563@163.com。设置巡察“二维码”(如下),干部群众可扫码反映情况。 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0月7日
(责任编辑:龙泉驿人大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