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茶店镇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在龙泉湖村磨子湾现场监督区人民法院拆迁案件执行情况。
该案件所涉主体为茶店镇龙泉湖村磨子湾水域违建建筑,该建筑始建于2014年,占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属都江堰灌区石盘水库管理处水域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龙泉驿区进行管理。由于该建筑违法违规占用国有水土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按照相关规定应及时拆除,由都江堰灌区石盘水库管理处申请龙泉驿区法院强制执行。
图为施工单位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代表们对区法院积极主动维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生态利益的作为给予了高度支持与肯定,纷纷表示将继续加强自身学习,大力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开展,不负群众所托,努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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